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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
2023-09-15 15:58  

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工作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学生树立高远志向、努力奋发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江海大〔2021127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测评以《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为主要依据,全面评估测评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较为系统、全面地反映出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综合测评计分方法

学生综合测评的总成绩(T)由四部分组成:

   1. 测评学年学生文化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W)。五级计分制的成绩则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55分计,一并列入总分计算,此项得分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60%

2. 文明诚信分(C),此项得分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15%

3. 日常行为分(D),基础分为100分,以逐项扣分的办法结算学年得分,此项得分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10%

   4. 素质拓展分(Q),以逐项加分的办法计算学年得分,100分封顶,此项得分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15%

   5.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T =W×60%+C×15%+D×10%+ Q×15%。

三、文明诚信分设项及加减分参考标准

计分标准以《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江海大委办〔202327号)》文件为准。

四、日常行为分测评项及加减分参考标准

基础分为100分,以逐项扣分的办法计算学年得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10%。

1.在政府和学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安全稳定、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者,视情节及影响扣2~6分。

2.无视作息制度,经常性晚归;在校内高声喧哗、使用音响设备等不听劝阻者视情节及影响扣2~6分。

3.在公共场所酗酒闹事、打砸物品、损坏公私财物的视情节及影响扣2~6分。

4.违反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的,每次扣2分(与文明诚信档案不重复扣分)。

5.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每次扣2分。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视情节及影响扣2~6分。

7.违反食堂、图书馆、自习教室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抽烟、衣装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等,每次扣1分。

8.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职务,工作懈怠马虎,未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2分。

9.测评学年如受纪律处理或处分,以处理或处分文件为准,院通报批评扣2分,校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扣3分,严重警告扣4分,记过扣5分,留校察看扣6分。

10.凡校、院要求统一参加的活动而未参加者每人次扣2分;凡班级要求统一参加的活动而未参加者,每次扣1分;

11. 在院级宿舍工作检查过程中,经检查人员反映,有拒绝检查以及其他不礼貌行为者,每次扣2分。

12.若出现日常行为分所列之外的问题,可以参照相近条款,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视情节扣2~6分。

五、素质拓展分设项及加分标准

以逐项加分的办法计算学年得分,同一项活动或竞赛按最高级别加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15%。

(一)评奖评优方面

1.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 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班干”、“三好学生”分别加8分、6分、4分、3分;

2. 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班长、团支书加6分,其他班委加4分,其他成员加3分;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班长、团支书加4分,其他班委加2分,成员加1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班的班长、团支书加4分,其他班委加3分,其他学生加2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的班长、团支书加6分,其他班委加5分,其他学生加4分;

(二)科研学术

1.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并结题,负责人分别加3分、4分、6分、8分,其他参与人员加1分;

2.发明及自主创新设计,专利进入实审后,前三名发明人加8分,其他人参与员加3分;

3. 在市级、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在一般学术期刊、核心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加8分、其他参与人员加3分。

(三)团学活动

1.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技能大赛国家级按照等级国一、国二、国三获奖分别加8分、7分、6分;跨省联赛(如华东赛区)/省级/区域类(如苏北联赛)按照等级省一、省二、省三获奖分别加6分、5分、4分,市级、校级分别加4分、3分。

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策划案大赛类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等级的加分,且学科竞赛必须在《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名单》文件内才可相应加分。

2. 在课外文体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相关奖项,分别加8分、6分、4分、3分、2分。综测加分条,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加满后不再加分。参加同一项活动或比赛的既有奖状又有综测加分条的以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学校记录者加3分;破市级记录者加4分;破省记录者加6分;破国家级记录者加8分。每年体质测试获优秀等级证书者加3分。

3. 暑期社会实践:

获省级、市级、校级、院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每位参加人员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获省级、市级、校级、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

补充说明:各类网络竞赛证书不予加分(专业类或英语类竞赛除外)。

(四)学习方面(考取各类资格证书)

1. 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分别加3分;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考试,分别加5分;获SYBCAD合格证书加5分;普通话二级证书加2分。

   2. 参加二学历教育在大三、大四学年分别加4分、5分。

3. 雅思考试达6分以上者加5分,6分以下者加3分;通过类似托福、GRE等考试加6分。

4. 出国研修、参加校际交流学习并完成学习任务视情况加4~6分。

(五)宿舍管理方面

   1. 本学年内学院每次检查都得A的宿舍,期末额外再奖励综合测评分舍长加3分、宿舍其他成员加2分。

2 获校“文明宿舍”的宿舍长、所在宿舍的班干部、团干部每人加3分,其他宿舍成员每人加2分。

3. 获宿舍流动红旗,宿舍每人加2分。

(六)学生干部方面

任职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加分情况:

1. 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副书记/(正/副)理事长/(正/副)主任,加8分;校级学生组织(正/副)部长、院学生会轮值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兼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长,院新媒体发展中心主任,加6分;学院其他社团负责人,加5分。

2.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会、团委、新媒体及社团正副部长,加4分;校级学生组织干事,加3分;其他班委、社团干事,加2分。

3. 宿舍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4分、3分、2分。

4. 党支部委员、班主任助理、团支部导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等成员,加3分。

5.各级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组织内表彰加分情况:

学年、学期,分别加3分、2分,仅以最高等级加分,不予叠加。

有上文没有提及的其他任职,请班级学委单独反馈至学工办,明确加分事宜。

六、综合测评程序及考核办法

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个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综合测评考评小组,考评组的成员应该包括全体班委和至少一名普通同学。平时认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及《应用技术学院班级综合测评明细表》并及时公布。学年结束后,考评小组根据平时记录,计算出本班学生的最后得分,公示无误后打印由全体学生签字确认,报送至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综合测评的结果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与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团组织“推优”等挂钩。文明诚信档案加“*”号指标有扣分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和党员发展等。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实施的有关综合测评的加减分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3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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