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授予学业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淮海工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我校授予学士学位学业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2012级、2013级学生
1.符合毕业条件;
2.学位外语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分 制 类 别 |
710分制 |
100分制 |
本二非艺术类 |
390.5 |
55 |
本二艺术类 |
319.5 |
45 |
本三、专转本、对口单招、预科转本 |
355 |
50 |
本三艺术类 |
284 |
40 |
本二英语专业 |
/ |
50(专业英语四级) |
二、2014级及以后年级学生
1.符合毕业条件;
2.学位外语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分 制 类 别 |
710分制 |
100分制 |
本二非艺术类 |
390.5 |
55 |
本二艺术类 |
319.5 |
45 |
专转本、对口单招、预科转本 |
355 |
50 |
本二英语专业 |
/ |
50(专业英语四级) |
3.专业主干课程(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平均学分绩点,A类专业不得低于2.0, B类专业不得低于2.5。
A类专业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药物制剂、水产养殖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动植物检疫、海洋资源与环境、水族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海洋技术、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B类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金融学、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朝鲜语、法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休闲体育
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条件
2012级及以后年级
(1)有明显悔改表现且处分解除;
(2)受处分以后学期班级成绩排名在前60%或毕业当年以及毕业一年之内考取硕士研究生(公务员)。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