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完善学生文明诚信教育体系,探索科学评价方式,客观记录学生文明诚信行为,充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流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签订文明诚信承诺书
每学期开学初,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仔细阅读《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承诺书》,郑重签字承诺并交到厚德楼107存档。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明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进学生对讲文明、守诚信的认知认同和行为认同,自觉将文明诚信行为品质融入日常学习生活。
(二)文明诚信行为实时记录和计分
1. 学期间,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做好学生日常文明诚信行为的记录工作,定期收集、整理、核查事实材料并做好记录。
2. 学期末,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汇总、整理当学期文明诚信行为事实材料,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告知学生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日。学生逐项核对《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计分情况,如无异议,应在核对无误的班级文明诚信档案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将结果及支撑材料上交学院留存。学院对结果进行审核评议以后院内公示2日。
注意:由于表格较大,请各班级在打印文明诚信档案时采用A3纸打印,方便班级同学核对签字,无误后将该材料与支撑材料一并上交。
3. 学生对当学期文明诚信档案计分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日内书面向学工办申辩或陈述理由,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辩和陈述机会。学工办应根据学生的申诉或陈述认真核查事实材料,并予以回复。
4.学生对学院回复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回复意见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或投诉,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诉和投诉机会。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学生的申诉或投诉认真核查事实材料,并予以回复。
注意:各班级学生文明诚信分应正态分布,分出层级(高、中、低)。
(三)结果运用
学生文明诚信档案主要指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计分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组织发展、资助帮扶等事项和评选各类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指标。
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承诺书
作为一名光荣的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 爱党爱国爱校,政治坚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 不旷课、迟到、早退,不代打卡、代上课、代考勤,不带早餐进教室。
3.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面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主动作为。
4. 信守网络文明,不散布谣言、发表不良言论,不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5. 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归寝,不使用违章电器。
6. 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7. 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不代写论文、买卖论文。
8. 不恶意欠缴学杂费用,按时偿还借款、贷款,不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不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不非法获利。
9. 不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各类奖励和资助。
10.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1.积极参加实习实训,不伪造成绩单、求职简历,不无故放弃录用资格。
本人承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做文明诚信的典范。
班级: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文明诚信档案主要指标评分标准
档案内容 |
主要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及说明 |
档案显示 内容 |
计分办法 |
备注 |
政治文明 |
政治坚定* |
5分 |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等,视情节及影响程度予以扣分(最高扣5分)。如有处分处理,通报批评扣1分,警告扣2分,严重警告扣3分,记过扣4分,留校察看扣5分(下同)。 |
是否政治坚定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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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党爱团 |
12分 |
参加积极分子培训、党校培训、青马工程培训等,担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成员或校院各类宣讲团成员,首次通过青共校考试等,每项加2分;每按时参加一期青年大学习加0.5分。(最高加12分) |
是否爱党爱团 |
加分指标 |
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最高加8分 |
参加集体活动 |
12分 |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加1分(最高加12分)。 |
参加集体活动次数 |
加分指标 |
具体见注释 |
课堂文明 |
上课考勤 |
4分 |
全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等加4分。全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3次以内的加3分。全学期旷课5学时以内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6次以下的,加1分。全学期旷课5学时以上或迟到、早退6次以上的,得0分。 |
上课考勤情况 |
加分指标 |
|
早餐进教室 |
3分 |
早餐进教室,每次扣1分(最高扣3分)。 |
早餐进教室次数 |
扣分指标 |
|
代考勤* |
5分 |
有代打卡、代上课、代考勤等行为,每次扣2分(最高扣5分)。如有处分处理,按处分处理种类扣分。 |
代考勤次数 |
扣分指标 |
|
缺勤情况 |
10分 |
无故缺席需班级全员参加的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早操、班会、讲座报告、晚自习等,每次扣2分(最高扣10分)。 |
缺勤次数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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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文明 |
志愿服务 |
12分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学期为单位累积计算。当学期每志愿服务2小时加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最高加8分)。 |
志愿服务 时长、获奖 |
加分指标 |
|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校级、市级、省级相关奖项,分别给予2分、3分、4分加分,如同一志愿服务活动有多项荣誉,按最高层级荣誉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最高加4分)。 |
见义勇为 |
6分 |
面对灾害、突发事件等主动作为;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主动揭发,及时报告需关注的情形等,了解事实情况或提供证明材料,视情形加1-6分(最高加6分)。 |
见义勇为 情形 |
加分指标 |
|
义务献血 |
4分 |
主动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每次加2分,每学期不超过2次,需提供证明材料(最高加4分)。 |
义务献血 次数 |
加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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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 |
网络失信 |
5分 |
通过网络等散布谣言混淆视听、制造混乱或发表不良言论,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扣1-5分。如有处分处理,按处分处理种类扣分(最高扣5分)。 |
网络失信 情形 |
扣分指标 |
|
网络宣传 |
4分 |
通过个人网络账号传递正能量,内容原创,真实可信,产生正面影响且浏览量超过100人次的,每次加1分;如被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转载报道的,分别加1.5分,2分,3分,4分。个人事迹材料被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宣传报道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如同一报道被多级转载报道,按最高层级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最高加4分)。 |
正面宣传次数 |
加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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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文明 |
宿舍卫生 |
8分 |
宿舍每评为一次A等级加2分,每评为一次B等级加1分,每出现一次C等级扣1分,每出现一次D及以下等级扣2分,若只有扣分则加分为零分(最高加8分)。 |
宿舍卫生情况 |
加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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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归宿 |
5分 |
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如有处分处理,按处分处理种类扣分(最高扣5分)。 |
夜不归宿 次数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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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违章电器 |
5分 |
在学校、学院、物业等组织的检查中,发现学生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如有处分处理,按处分处理种类扣分(最高扣5分)。 |
使用违章 电器次数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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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
5分 |
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扣1-5分。如有处分处理,按处分处理种类扣分(最高扣5分)。 |
打架斗殴 情形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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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诚信 |
考试违纪* |
10分 |
以处分处理文件为准,扣分可累计叠加(最高扣10分)。 |
考试违纪 情形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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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失信* |
6分 |
由他人代写作业、代做实验等每次扣2分。 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有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扣6分(最高扣6分)。 |
学术失信 行为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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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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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缴 |
6分 |
非经济困难且无正当理由,恶意欠缴学杂费用等,每年10月份未完成缴费的当学期扣2分,学期末未完成缴费的当学期扣4分。次年4月份未完成缴费的当学期扣5分,次年学期末未完成缴费的当学期扣6分。(最高扣6分)。 |
恶意欠缴 学杂费用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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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奖助* |
4分 |
在各类奖助贷补申请过程中,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各类奖励或资助,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扣1-4分(最高扣4分)。 |
骗取奖励 资助情形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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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 |
4分 |
与集体、个人等有经济往来方面的不诚信行为,当事人举证,经查实,视情形、数额及时长等扣1-4分(最高扣4分)。 |
恶意拖欠 情形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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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 |
4分 |
有盗窃、勒索、诈骗、冒领等非法经济获利行为视情形、数额及时长等扣1-4分(最高扣4分)。 |
非法经济 获利情形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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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诚信 |
就业失信 |
4分 |
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实习实训,伪造成绩单、求职简历,或在被用人单位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资格扣2分(最高扣4分)。 |
就业失信行为 |
扣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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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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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每个学生文明诚信档案基础分为40分,在此基础上加扣分,每学期最高得分为97分。 2. 加*号指标有扣分,则当学期文明诚信档案最高分不超过40分,且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3. 加分项和扣分项的具体认定,学院内部要保持一致。 4.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未提供,不能得分。 5. 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最高能加8分。 6. 校级集体活动: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木兰杯”排球赛、“领航杯”排球赛、“雷锋杯”篮球赛、“明德杯”辩论赛、龙舟比赛、大合唱等。 院级集体活动:以班级等集体为单位组织的比赛一般认定为集体活动,如:以班级为单位的手语比赛、宿舍文化节、篮球赛、排球赛、趣味运动会等。 学院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