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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试行)》
2020-07-15 12:19  

02-江苏海洋大学行政文件版头

文本框: 江海大保〔2020〕3号

江苏海洋大学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海洋大学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7月13日

江苏海洋大学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与任务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等。

  1. 工作体制

    1.学校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政治稳定及国家安全、保密安全、实验室安全、治安(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群体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等方面。

    2.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指导和督查安全稳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保卫部部长、保卫处处长兼任。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抓紧抓细抓落实。

    2.将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党政工作计划、总结,把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守好守住校园战“疫”防线,切实压实防控责任,巩固防控战果,毫不松懈、抓细抓实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稳定工作。

    4.建立健全对师生员工安全稳定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师生员工人人关心安全稳定工作、人人参与安全稳定工作的浓郁氛围。

    5.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牢牢掌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增强忧患意识,全力做好各类风险隐患的化解和管控工作,确保反恐维稳各项部署落实落细落地,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的底线。

    6.狠抓管理制度落实,加大实验室安全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构建学校、学院、实验中心三级联动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加强对水、电、气、暖设施的检查,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火、防爆措施,防止发生压力容器爆炸等安全事故。

    7.严格监管保安服务,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逐步加大校园技防监控的覆盖面,提升校园治安防范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生住宿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强化对外籍师生的安全管理。

    8.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进出校园,完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校园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9.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做好交接验收与维护检修工作,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售卖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监管,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1.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心理调节能力。开展爱国卫生主题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标准做好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

    1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因时因势审慎组织好群体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事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务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13.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制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采用多种监控手段,及时删除校园网上有害信息,严禁网络攻击、破坏学校网络信息等行为,全面保证校园网络平稳运行与信息安全。

    14.主管单位(部门)要与租用、借用学校场地、场馆和设施等开展活动的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管单位(部门)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管辖的经营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等的管理,签订相关协议,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伤残等安全事故。

    16.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部门)的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教育临时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7.经常性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自查,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围绕安全责任压实、制度落实、措施严实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责任追究

    对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于不能落实本制度相关规定而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江苏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制度由江苏海洋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淮海工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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