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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12-30 12:42  

江苏海洋大学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22年12月28日

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数量骤增,飙车、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突出,校园交通事故频发,教训深刻。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改善校内交通状况,以《江苏海洋大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校园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为契机,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园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灌校区管委会、宋跳校区管委会、保卫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

1.坚持依法治理。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电动车在校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遵循靠右行驶原则;校内行驶速度电动车控制在25km/h以内。

2.倡导绿色出行。学校不提倡师生员工购买和使用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鼓励全体师生、员工通过骑自行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

3.规范清理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存量电动车规范管理和僵尸车的定期清理机制,统筹推进校园电动车综合整治,为全校师生营造更平安、便捷、和谐的校园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倡导自觉低碳出行,努力构建绿色低碳校园。

2.校园电动车应依法取得公安及交管部门车辆核准登记。打击整治无证无牌车,规范管理电动车。

3.认真落实“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

4.建立学生电动车逐年核销制度,对在校生持有的电动车进行核准登记,逐年清退毕业生的电动车和僵尸车。

5.划定禁停区域,并制作可开关围栏,严禁任何人将电动车停入该区域内。规范停放电动车,保障校园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6.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积极参与校园美化。将整理、整齐电动车、自行车纳入劳动教育课课程,以劳动的形式教育学生有序停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交通治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难上加难。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增强执行力,把校园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2.精心组织。校园交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较多、反映强烈、涉及面广。要加强统一协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方发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个难题。

3.狠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工作职责,一抓到底,把开展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师生办实事”教育的收获转化为检验工作落实的成效,实现校园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4.舆情管控。交通综合治理难免会影响部分师生的出行,容易成为师生议论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六、综合整治进度计划

制定电动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各学院、部门落实具体配套方案及实施进程。

(一)加强前期宣传引导

1.为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保卫处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避免引发网上负面舆情,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分类梳理,为下一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保卫处)

2.宣传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负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类宣传教育方案,各部门、学院配合宣传教育和相应处置。(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

3.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社团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规及本方案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学生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进行动员宣传。(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各单位(部门)通过政治学习、网络、微信、QQ等多种形式把方案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发挥教职员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职员工倡议在校园教学区域内减少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通过骑自行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5.规范电动车充电场所、电动车停放点和配套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通灌校区管委会、宋跳校区管委会)

6.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周活动,不定期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保卫处、通灌校区管委会、宋跳校区管委会)

(二)治理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

1.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停止使用摩托车和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学校不提倡师生员工购买和使用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责任单位: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保卫处)

2.保卫处负责校门电动车进出的秩序管理,严禁学生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进入校园,各相关单位配合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

(三)清理僵尸车

1.对全校学生的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数量、证件(合格证、发票、牌照等)、来源、使用年限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2.将证件不全的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僵尸车集中存放。

3.每年定期清理存放的车辆。(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四)划定禁停区域

1.划定第四教学区为禁停区域,并制作围挡,严禁任何人将电动车停入该区域内。(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2.在第四教学区周边划定停车位,解决周边停车问题。(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其他禁停区域将在适当时机划定。

(五)纳入劳动教育

后勤管理处(劳动教育实践中心)将整理、摆放电动车、自行车纳入劳动教育课课程,以劳动的形式教育学生有序停车。具体措施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六)引入共享电动车

探索用市场化机制,解决电动车治理难题。尝试引入共享电动车,拟将电动车充电设置在校外,彻底杜绝电动车充电带来的隐患。为师生提供交通便利,妥善解决校园现有电动车停放乱杂无序等问题,维护学校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办公室、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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