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海洋大学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
党委保卫部部长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化处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