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一)退役后选择复学优待
一是考研加分政策。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四是入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五是调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是对参加抗疫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以及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优先征集范围。
(二)退役后择业就业优待
退役后择业就业优待(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入伍时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一是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每年公开招聘人员时,分别拿出不少于10%和3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
二是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三是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退役大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军训、军事理论、体育(一、二、三、四);